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持续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高素质产业工人大军,助力安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安陆首届工匠人才培养行动正式启动,诚邀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匠心筑梦。一、推荐对象
培养对象应政治素质过硬,践行“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有3年以上生产现场工作经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且至少在安陆工作3年等基本条件,并具有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在引领力、成就力、创新力、专注力、传承力等“工匠五力”方面具有一定发展潜力。
二、推荐程序
(一)申报推荐
申报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社会推荐”三种方式,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1个人自荐
由本人填写《安陆工匠申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直接报送至市总工会推荐培养工作办公室;
2单位推荐
各基层单位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基础上,经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择优推荐人选,报送至所属乡镇(街道)工会或行业主管部门,再统一汇总至市总工会;
3社会推荐
由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推荐,填写《安陆工匠推荐表》,附申报人相关材料,报送至市总工会。
(二)集中评审
市总工会对照推荐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后,会同人社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审人选进行集中评审,提出建议名单。
(三)研究审定
市推荐培养工作专班听取评审情况和公示结果汇报,综合考量提名人选的行业代表性、技能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研究确定安陆工匠最终名单。
(四)社会公示
将提名人选名单在“诗画安陆”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推荐培养条件的,取消其提名人选资格。
三、申报材料
《安陆工匠申报表》(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1份)、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重点突出技能水平、创新成果、引领作用)、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工作场景照片(3—5张)及其他佐证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经审核人签字确认),请于2026年4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总工会经技部。
联系人:郭红霞
电 话:0712-5255889 13797153339
邮 箱:alszgh@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