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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再次调整享受工伤长期待遇人员待遇!

2022-02-15 08:43

2月11日,

从安陆市人社局获悉,

安陆市再次调整享受工伤长期待遇人员待遇。

自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

安陆市执行全省统一调整基数,

此次调整幅度为历年之最。

图片

调整对象

本次工伤长期待遇调整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含)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1-4级伤残人员伤残津贴

根据最新政策,1-4级伤残人员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对应增加376元、356元、336元、316元;


实行定额调整后,1-4级伤残津贴分别低于3201元/月、3023元/月、2845元/月、2667元/月的,将调整到对应的标准。

供养亲属抚恤金实行定额调整

其中,配偶每人每月增加207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56元。供养亲属为孤寡老人或孤儿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2元,多个供养亲属增加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超过519元/月。

伤残职工生活护理费实行保底调整

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等三个护理级次,分别执行2963元/月,2371元/月,1778元/月的保底标准,已超过此标准的,本年度不再调整;低于此标准的,调整至上述标准。

图片


来源:微孝天下、孝感日报、安陆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何凌晴

审核:吴焱 

终审:叶亚玲


2月11日,

从安陆市人社局获悉,

安陆市再次调整享受工伤长期待遇人员待遇。

自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

安陆市执行全省统一调整基数,

此次调整幅度为历年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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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对象

本次工伤长期待遇调整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含)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1-4级伤残人员伤残津贴

根据最新政策,1-4级伤残人员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对应增加376元、356元、336元、316元;


实行定额调整后,1-4级伤残津贴分别低于3201元/月、3023元/月、2845元/月、2667元/月的,将调整到对应的标准。

供养亲属抚恤金实行定额调整

其中,配偶每人每月增加207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56元。供养亲属为孤寡老人或孤儿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2元,多个供养亲属增加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超过519元/月。

伤残职工生活护理费实行保底调整

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等三个护理级次,分别执行2963元/月,2371元/月,1778元/月的保底标准,已超过此标准的,本年度不再调整;低于此标准的,调整至上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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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孝天下、孝感日报、安陆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何凌晴

审核:吴焱 

终审:叶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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