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中小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的
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道路交通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了保障每名学生和家长的出行安全,公安交警在此向大家发出一封交通安全信,希望大家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
一、“一带一盔、安全不亏”、“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乘公汽或轿车时,都必须全程系好安全带;安全带是生命带,能够在车辆发生碰撞时,有效保护乘坐人的安全;若骑、乘摩托车或电动车时,请务必戴好安全头盔,并系好固定卡扣;因为头盔能够在发生意外或事故时,能保护头部、减少伤害。
二、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和麻木车。这类车辆(含老年代步车)达不到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底盘轻、故障率高,且驾驶人大多都未经过系统正规培训考试,交通法规意识掌握较少,安全意识比较淡薄,驾驶技能不娴熟,未购买保险,经常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全市中小学生和家长千万不要乘坐、驾驶此类高风险、低防护、无保障的车辆出行。
三、切实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未满十二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十六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这是法律的规定,更是对大家安全的保护。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要做到不加装遮阳棚(伞)、不并排骑行、不相互追逐、不逆向行驶、不超员超速,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行人要走人行道,也不能闯红灯,不能翻越护栏,要保障自身安全,预防和遏制道路安全事故;希望全市中小学生和家长共同遵守。
四、做文明交通践行者。切实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和《孝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相关执法单位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整治和查处,并进行公开曝光和全市通报。
交通安全无小事。文明从“我”做起!每一个细节都关乎生命,希望同学们不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还要 “小手牵大手”,要当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交通安全小老师”,提醒家人和朋友一起重视安全,做文明交通践行者,共同营造更安全、更有序、更畅通、更高效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尽自己一份心力!
最后,祝同学们新学期学习进步,平安顺遂!
安陆市公安局
安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班办公室
2025年9月9日
审核:骆骥
终审:盛婷 吴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