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
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连日来
安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发力
开展电(机)动三四轮车
(俗称“老头乐”)专项整治行动
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竭力推动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
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期间,大队全员下沉路面一线,在重点路段、交通高峰时段科学部署执法力量,聚焦低速电(机)动三四轮车突出交通违法问题,重点严查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及乱停乱放等行为,对违反禁行规定、驾驶人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车辆,一律依法扣留,全力守护公共道路通行安全。此次整治将实行常态化持续推进,大队已将“老头乐”等各类违规电动车辆纳入重点监管清单,坚持“劝导在先、处罚在后”原则,对违规上路车辆先予以劝导警告,对经劝导警告仍违法违规行驶的,坚决依法查处,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持续形成强力高压震慑效应。


为让文明交通安全理念深植人心,交管大队始终将宣传警示教育作为整治行动的重要抓手,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以“现场精准引导+阵地常态警示+农村全域覆盖”的多维宣传矩阵,以更立体、更贴近的方式强化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理念入脑入心。



民辅警以执法现场为“流动课堂”,结合近期辖区内发生的低速三四轮车典型事故案例,向过往群众面对面剖析违法行驶的事故成因,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让群众直观认清交通违法违法的危害,主动增强文明规则意识,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在城区宣传阵地上,大队从以前的2个交警岗亭新增至6个交警岗亭并将其打造成“交通安全宣传驿站”,岗亭电子屏24小时滚动播出“禁止三四轮车违法载人”、“安全头盔护生命”等宣传提示语,大队还同步在岗亭安装大型电视机,持续循环播放低速三四轮车事故警示教育片,通过真实的画面、惨痛的教训,以“视觉冲击和震撼力”强化群众安全警觉,让每一位途经群众都能接收到安全提醒。



大队联合乡镇派出所、交通协管员,通过“入户宣讲+全域播报”等方式,逐村逐户开展“敲门”宣传,将新印制图文并茂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主动送到群众手中,面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低速三四轮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非法改装的危害,同时依托村委会大喇叭,每天循环播报安全提示,让交通安全声音传遍乡村街巷,不断推动低速三四轮车违法危害家喻户晓,切实引导农村群众从“被动听”转为“主动防”,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辆,保障自身和他人交通安全。


为筑牢源头防线,大队主动与相关部门联动走进辖区电动车销售点,叮嘱经营者在售车时务必明确告知消费者购买车辆合规上路标准,严禁售卖非标车辆,并在门店醒目位置张贴电动二轮、三轮车通行须知及非标电动四轮车名录,从源头规避出行风险。
安陆交警反复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购买、驾驶、乘坐低速电(机)动三四轮车,但仍有部分市民心存侥幸,为图一时之便违规驾乘此类车辆出行。在此,安陆交警再次科普此类车辆的潜在危害,请广大市民朋友着实提高安全警惕,自觉远离违规车辆,守护自身与他人的出行平安。
“老头乐”有哪些安全隐患?
1
属于违法产品
“老头乐”从设计、生产、销售等环节,都游离在规范之外,属于非法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相关要求,无法在交管部门办理牌证,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上路行驶,且无法办理保险,一旦发生意外,受害人很难得到相应赔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2
设计不合理
“老年乐”往往车身窄、底盘轻、高度又比较高,这导致其重心高,稳定性差,在行驶中很容易发飘、倾斜。其刹车构件多采用抱刹,需要大力踩到底才能刹住,这对反应慢、力量不足的老年人本身就是一件困难又危险的事。
3
安全配置简陋
市场在售的“老头乐”,普遍缺乏基本的安全配置。车身外部、前后均没有防撞吸能结构;车身内部不仅没有最基本的安全带,更没有安全气囊和儿童座椅接口等相关安全配置。同时,“老头乐”所采用的零配件低劣便宜,质量没有保障,上路极易发生危险。

为什么低速电动车不允许上路却允许厂家生产销售?

厂家生产的老头乐申报的不是乘用车而是厂区代步车,这种车只能在厂区、园区、景区这些封闭的区域行驶,而不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道路上行驶。
千万不要被商家的不用上牌、不用办证、不用买保险这些虚假宣传所诱惑;非国标电动车绝大多数质量劣质,安全性能差,这类车未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机动车产品目录,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技术标准,是不能办理注册登记和上牌手续的,由于没有车辆保险,无法得到相应保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会给您和他人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甚至还会面临法律纠纷。
安陆交警温馨提示
对于这种所谓
不用上牌、不用驾照、不用买保险
非法非标的“老年代步车”
要切实做到
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作为子女或孙辈
更不要把“老年代步车”
当作礼物送给老人
守护长辈出行安全
才是最贴心的关爱

来源:安陆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