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何希 白双满 周帅 近日,安陆市检察院出台《安陆市人民检察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指引(试行)》(简称《指引》),积极探索完善检察监督方式,推动重大监督事项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
《指引》明确,办理重大监督事项要坚持严格依法、客观公正、证据裁判、精准监督、一体履职原则,构建一体化、全领域监督格局,推动监督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
《指引》强调,办理重大监督事项要按照办案程序规范化、审查调查实质化、监督意见精准化、法律文书说理化、流程监控实质化、跟进监督持续化的要求,健全“受理立案-调查核实-监督处理-跟踪反馈-结案归档-落实司法责任”办案流程和标准,做到办案程序规范、证据确实充分、实体处理正确、文书说理充分、监督效果显著,确保法律监督的质量、效果和权威。
《指引》要求,要加强对重大监督事项的分析研判,全面规范监督线索发现、案件调查核实、违法事实认定、作出监督结论等程序,做好监督文书、案件办结、立卷归档等工作,做实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
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是检察机关对监督对象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违法事项,按照法定程序,通过收集审查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监督决定的工作机制。
(来源:安陆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