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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

2025-09-26 10:26

通讯员范勇 近年来,安陆法院在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浪潮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紧紧围绕司法审判主责主业,持续深化机制创新,着力提升审判质效,精准服务市场主体,不断强化协同共治,为辖区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展现了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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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建设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坚实基础。安陆法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建设,在民一庭设立“2+1+2”专业审判团队,集中负责知识产权案件的立案审查与审理工作,确保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精准性,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显著提升了知识产权审判的整体效能。

在纠纷化解方面,安陆法院创新多元调解机制,落实“枫桥经验”,构建“人民调解为基础、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体系。通过调解关口前移、工作重心下移,将纠纷化解在源头。依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提供线上全流程服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超70%,当事人主动履行率高,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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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管辖区域较大、案件量持续增长的情况,安陆法院以创新破解“案多人少”难题。推行繁简分流,知识产权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1%,通过“微信送达”“夜间送达”“社区转送达”等灵活方式,平均结案周期45天,超一半案件在30天内办结。对批量案件实行集约化审理,如“南孚电池”“樱花卫浴”“宝洁公司”商标侵权系列案,通过集中调解,统一赔偿标准,促成大部分案件和解后撤诉,减轻当事人诉累。 此外,安陆法院优化人力配置,通过专题培训提升书记员专业能力,内部发掘书记员工作潜力,减轻法官事务性负担,使得法官集中精力攻坚复杂案件,以高效司法回应社会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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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始终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在审理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诉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中,依法判决擅自使用仿冒包装装潢的侵权人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20万元,有力维护了本土品牌的核心竞争力,有效遏制了侵权乱象。在审理湖北正和米业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中,判决抄袭复制其大米产品包装的侵权方赔偿4.5万元,切实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大悟泰福堂大药房商标侵权案中,准确认定被告享有在先权利,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了市场主体的正当经营和公平竞争秩序。

此外,安陆法院打破“单打独斗”模式,健全跨区域协作制度,对重大案件协同发力,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和有针对性的“五进”普法宣传活动,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创新的重要保障,下一步,安陆法院将继续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安陆市人民法院)

通讯员范勇 近年来,安陆法院在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浪潮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紧紧围绕司法审判主责主业,持续深化机制创新,着力提升审判质效,精准服务市场主体,不断强化协同共治,为辖区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展现了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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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建设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坚实基础。安陆法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建设,在民一庭设立“2+1+2”专业审判团队,集中负责知识产权案件的立案审查与审理工作,确保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精准性,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显著提升了知识产权审判的整体效能。

在纠纷化解方面,安陆法院创新多元调解机制,落实“枫桥经验”,构建“人民调解为基础、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体系。通过调解关口前移、工作重心下移,将纠纷化解在源头。依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提供线上全流程服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超70%,当事人主动履行率高,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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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管辖区域较大、案件量持续增长的情况,安陆法院以创新破解“案多人少”难题。推行繁简分流,知识产权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1%,通过“微信送达”“夜间送达”“社区转送达”等灵活方式,平均结案周期45天,超一半案件在30天内办结。对批量案件实行集约化审理,如“南孚电池”“樱花卫浴”“宝洁公司”商标侵权系列案,通过集中调解,统一赔偿标准,促成大部分案件和解后撤诉,减轻当事人诉累。 此外,安陆法院优化人力配置,通过专题培训提升书记员专业能力,内部发掘书记员工作潜力,减轻法官事务性负担,使得法官集中精力攻坚复杂案件,以高效司法回应社会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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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始终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在审理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诉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中,依法判决擅自使用仿冒包装装潢的侵权人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20万元,有力维护了本土品牌的核心竞争力,有效遏制了侵权乱象。在审理湖北正和米业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中,判决抄袭复制其大米产品包装的侵权方赔偿4.5万元,切实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大悟泰福堂大药房商标侵权案中,准确认定被告享有在先权利,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了市场主体的正当经营和公平竞争秩序。

此外,安陆法院打破“单打独斗”模式,健全跨区域协作制度,对重大案件协同发力,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和有针对性的“五进”普法宣传活动,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创新的重要保障,下一步,安陆法院将继续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安陆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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